厦门市南平商会财务资产管理办法
2014-7-22
为加强对厦门南平商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的严格、规范管理,依据本会章 程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,特制定如下财务资产管理办法。
第一章 经费的来源和使用
―、经费来源
1、会费收入
2、捐赠:鼓励会员捐赠。
3、政府资助;
4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服务和劳务收入:
5、银行存款利息;
6、其他合法收入。
二、经费开支
1、本会的集体活动和开展业务活动费用:
2、家乡公益事业的捐赠;
3、会员遇特殊困难时的慰问和补助;
4、其他正当开支。
三、审批权限
本会的经费开支实行严格管理、分级审批制度。
1、日常支出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,或会议开支在50000元以上经会长提出,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;
2、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,由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;
3、会员外出考察、会议、培训等正常开支,按市政府制定的财务标准报销;
4、报销费用时,按审批权限由经办人员和领导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能报销; 第二章 财务资产管理办法
四、财务管理
1、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做到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2、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员、出纳员。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核算, 实行会计监督。会计人员离职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3、本会的财务收支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,接受会员大会财务 部门的监督。资产来源于社会捐赠、资助的,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。
4、本会每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,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 关指定的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。
5、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、福利待遇,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,本 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后执行。
6、本会的资产,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五、会计、出纳人员职责
(一)会计人员职责:
(1)认真审核原始凭证,及时、准确填制记账凭证;
(2)按照规定设置账簿,正确使用会计科目;
(3)严格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入账,做到数字准确,摘要清楚,不错账;
(4)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,随时掌握开支情况,找出存在浪费或不合理开 支的环节,向有关人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。 按月编制财务报表。年终应认真总结,及时准确的编制年度决算报表。
(二)出纳人员职责;
(1)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,各项现金及时送存银行,不得保留账外现金;
(2)按照掌握现金结算起点,不得以白条抵交库存现金;
(3)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做到逐笔顺序登记,逐日结出帐面金 额,做到账实相符;
(4)办理收、支款项时,必须根据有关人员审核签字的凭证,进行认真复核。
六、财务公告事项
1、至少每年一次向会员公布年度经费收入、接受捐赠、经费使用和财产变 动情况。
2、每季度向理事会公布一次财务状况。